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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存款证明

资金存款证明是指存款人(单位客户),依据立项、招投标等用途,委托我行确认其存款状况的一种证明文件。

产品特点

资金存款证明只证明存款人在某一时点的存款余额,我行仅对出具证明时存款的真实性负责,对存款证明开出后,被证明人账户内存款发生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资金存款证明使用范围仅限于存款人立项、招投标,不作其他用途;

资金存款证明的使用实行一一对应的原则,即不得将对某个部门开具的资金存款证明向其他部门使用;

服务便捷、收费低廉。

服务对象

依据立项、招投标等用途需要开户银行出具时点存款金额的各类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申请条件

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依据立项、招投标文件等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