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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转贴现

交易对象

经人民银行批准,有权办理票据业务的金融机构均可与我行办理转贴现业务。我行目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

您需要准备的资料

1)初次与我行办理票据转贴现(买入及逆回购)业务的申请人应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法人机构代码证书(或业务授权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以及每单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唐山市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申请书》及《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委托书》各一份;

3)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及法人(或其授权人)名章的转贴现凭证;

4)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及反面);

5)加盖会计部门转讫章且已办理的贴现或转贴现凭证第一联复印件;

6)加盖贴现申请单位会计部门业务专用章及查询人员名章的汇票查询查复书复印件;

7)我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办理流程

1)转贴现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转贴现材料;

2)票据部门对商业汇票及其他转贴现材料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后,双方签订业务合同;

4)结算部门划拨资金。

5)如果为票据回购业务,到期后由原售出方购回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