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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买卖

债券种类

  (1)国债:是财政部代表政府凭借国家信用发行的债券,用来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实现宏观经济调控。与其它债券相比,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较高的信用,被誉为“金边债券”,同时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利息收入免缴所得税等特点。

  (2)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是指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而发行的债券。

  (3)中央银行票据:是指中央银行为回笼货币、调节社会资金总量而发行的短期债券。目前,央行票据已成为央行灵活调控货币总量、与市场成员进行交易的重要工具。

  (4)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5)企业债: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6)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一般期限在一年以内。

7)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一项创新性债务融资工具。企业获准发行中期票据后,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其效果与发行公司债类似,但比发行公司债审批程序简单。

    目前我国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通常在3-5年。

8)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债券品种。

业务现状

目前现券业务已经成为我行的一个重要业务种类,对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本增值、优化投资组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强经营能力都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