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315-96368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业务 −> 存款业务 −>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我行与存款人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存款人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只限一次,提前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计息,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业务特点

期限固定、利率较高、收益稳定,可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

存款期限

人民币定期存款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

起存金额

人民币起存金额为1万元。

计息方式

按存款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同存期档次执行不同利率,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办理手续

1、在我行开立单位定期存款帐户的单位必须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2、预留印鉴;

3、银行为存款人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做质押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