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贵公司办理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付款业务,因资金周转问题或其他原因需要我行先行对外支付相应款项时办理。
贵公司需提供以下资料:
1、进口押汇申请书;
2、信托收据;
3、进口押汇业务协议;
4、唐山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1、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一般须与您的贸易周期相匹配;
2、进口押汇可为信用证项下押汇或进口代收项下押汇。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须为我行开立信用证下融资。
客服电话:0315-96368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建设南路19号唐山新世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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