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教育储蓄教育储蓄是指为接受非义务教育积蓄资金,实行优惠利率,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储种。(非义务教育指九年义务教育之外的全日制高中、大中专、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1、明确的户名:户名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 2、存期灵活:按零存整取方式逐月存入,存期分一年、三年、六年。 3、起存金额低:每月约定最低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万元。 4、优惠的利率:能提供接受非义务教育的证明,即可支取并享受优惠利率(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利率)。 5、利息免税:支取时(到期或提前)能提供非义务教育学生身份证明(高中或高中以上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的,免收利息税。 6、积少成多:适合为子女积累学费,培养理财习惯。 客户可根据需要在我行网点办理开户、销户、存取现金、账务查询、口头挂失、书面挂失、更改密码等相关业务。 1、开户:开户时,须凭客户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客户本人(学生)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金融机构根据客户提供的上述证明,登记证件名称及号码。开户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 2、支取方式: 教育储蓄到期时,储户凭存折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储户凭“证明”可以享受利率优惠,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其教育储蓄按同期同档零存整取储蓄利率计算。教育储蓄提前支取的必须全额支取。提前支取时,储户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款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储户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逾期支取,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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