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期重大关联交易和2023年四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近期重大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4年1月16日,本行董事会审批通过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同意唐山曹妃甸佳和盛实业有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办理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敞口银行承兑汇票。本次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2.交易对手情况
唐山曹妃甸佳和盛实业有限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爱国,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大楼5027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无储存);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木材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定价政策
本行与唐山曹妃甸佳和盛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
4.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为:唐山曹妃甸佳和盛实业有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办理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敞口银行承兑汇票,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0.47%,和与其存在控制关系的法人的关联交易合并计算后,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5.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2023年12月29日,经本行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全体表决通过该笔关联交易,并向本行董事会报告。2024年1月16日,经本行董事会审批,有表决权董事全体表决通过该笔关联交易。
6.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该笔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二、2023年四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四季度,本行未开展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