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4年5月21日,本行董事会审批通过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同意唐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47亿。本次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交易对手情况
唐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法定代表人卢春茂,注册资本54081.63万元,注册地址为唐山路北区华岩北路22号,经营范围为: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勘察;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监理等。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唐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笔关联交易为给予唐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1.47亿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本笔交易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0.45%,和与其存在控制关系的法人的关联交易合并计算后,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2024年4月30日,经本行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有表决权委员全体表决通过该笔关联交易,并向本行董事会报告。2024年5月21日,经本行董事会审批,有表决权董事全体表决通过该笔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该笔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