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类贷款

  [产品简介]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申请条件]

  借款人向我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本地长期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注:“长期居住证明”的证明材料可以为房产证、购房合同、营业执照、工作证明等其他可以证明借款人在当地居住相对稳定的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

  对申请电子渠道低风险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可不限制居住地,但应确保借款人的身份真实。

  2、年龄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

  3、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4、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借款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般应认为有不良信用记录:

  ①个人征信报告近24个月存在连续3期或累计6次以上逾期记录的;

  ②个人征信报告存在当前逾期贷款的。

  6、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定价]

  贷款以人民银行同期限同档次利率为基准,综合考虑安全性、贡献度和市场资金状况因素确定。

  [产品优势]

  1、消费用途广泛,可用于住房及商用房装修、购买自用车、车位、购买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等;

  2、贷款手续相对简便,速度快,还款方式灵活;

  3、利率可根据综合贡献度适当优惠。。

  [业务流程]

  1、借款人向我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我行要求的相关资料;

  2、我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依次通过调查人员对借款人进行尽职调查、总行授信业务审批部门进行审查审批;

  3、我行内部审核通过且全面落实授信批复文件要求的授信条件后,双方签署借款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文本(如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质押合同等);

  4、借款人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贷款账户,提用贷款;

  5、贷后检查,贷款收回及不良贷款的处置。

  

客服电话:0315-9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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