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担保:进口货物先于物权凭证到达目的地时,我行可为贵公司向承运人或承运人代理人出具承担先行放货责任的保证性文件,以办理提货手续。
提单背书:贵公司在我行开立信用证并要求出口商出具以我行为抬头的正本物权凭证情况下,我行为贵公司办理提单背书用以办理提货手续。
办理提货担保业务,需提交以下文件:
1、提货担保申请书;
2、进口信用证项下正本提单的复印件;
3、进口信用证项下商业发票复印件;
4、承运公司或其代理人的到货通知(如有);
5、信托收据;
6、其他应该提供的文件。
办理提单背书业务需提交以下文件:
1、提单背书/授权提货业务申请书;
2、进口信用证项下以我行为抬头的正本海运提单或空运单等;
3、进口信用证项下商业发票正本或复印件;
5、其他应该提供的文件。
1、若信用证规定运输单据为非全套物权单据的,则不可办理提货担保业务;
2、贵公司办理提货担保 /提单背书业务后,无论寄来的单据是否存在不符点,均不能要求拒付,须及时办理付款或承兑手续。
客服电话:0315-96368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建设南路19号唐山新世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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