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劳动日报】唐山银行帮您解读银行卡买卖及该行银行卡零手续费政策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唐山银行作为该专项行动的参与行,收集整理了关于银行卡买卖的危害及使用银行卡注意事项等问题,希望能给您的生活带来帮助,同时,希望同广大客户一起联合抵制银行卡买卖,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首先,我们为什么要抵制银行卡的买卖?

  近年来,作为个人信用标志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被当作商品在网上倒卖,例如,网上买卖银行卡的方式有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等发布相关“广告”信息;网上买卖银行卡的内容有银行卡、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他们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那么,买卖银行卡的危害是什么呢?

  目前,我国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有如此大的危害,该种行为是否违法呢?

  答案是肯定的。一,它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银行卡业务制度。《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二,买卖银行卡行为过程中可能会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之1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唐山银行推出的盛唐芯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IC卡标准,是以IC芯片为交易介质的借记(储蓄)卡。卡片左边有个小小的金色芯片,就是芯卡的代表,有了它,等于为银行卡穿上了一层保护膜。它可以有效防范银行卡被克隆的风险,同时,能够存储加密数据,防止卡片数据被复制,具有更高的安全性。

  唐山银行自实行普惠金融以来,减免银行卡全部手续费、年费、管理费。您可以享受免费办卡、办网银、挂失、短信提醒、异地、跨行取款、跨行转账、柜面电汇等等您所有能想到的银行卡业务。欢迎您来唐山银行办理业务。(孟庆蕊)

  (7月29日 《唐山劳动日报》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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