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本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河北银监局核准(冀银监复〔2015〕335号),本行决定进行增资扩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股情况
(一)股份类型:人民币记名式普通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数量:160,000.00万股;
(四)募集对象:
1.优先认购对象:目前持有本行股权的法人股东;
2.增募发行对象:符合监管要求的省内优质中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及金融机构除外)。
(五)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80元。
二、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拟募集股份总额为160,000.00万股,全部计入本行核心资本,用于充实资本金,其中:1元计入实收资本,1.8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认购起点
本次募股以1000万股为认购起点,认购数量为100万股的整数倍。
四、募集原则
(一)入股自愿,风险自担原则;
(二)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
五、报名登记时间
自即日起10日内。
六、股东资格相关要求
(一)本行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地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8. 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
9.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本行股东:
1.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
2.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
3.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
4.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
5.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6.代他人持有中资商业银行股权;
7.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单一股东或关联股东持股一般不超过10%。
(四)承诺自股权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的本行股份。
(五)投资人入股本行时,应按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完整、真实地披露其关联关系。
(六)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七、募集程序
(一)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中有关股东资格的规定,按照报名顺序筛选入股企业,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签订《投资入股意向书》;
(二)《投资入股意向书》签订后,投资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将认购股份款(货币资金)的10%作为入股保证金汇入本行指定账户,并按要求向本行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以备资格审查;
(三)本行将委托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投资人的股东资格,并与具备股东资格的投资人签订《投资入股协议书》,投资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将认购股份款(保证金可冲抵价款)汇入本行指定账户;
(四)投资人的股东资格和认购股份经中国银监会及其授权机构审查同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投资人成为本行股东,由本行签发《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证》;
(五)未能成为本行股东的投资人,本行将无息退回所缴纳的入股资金。
八、特别声明
(一)入股企业应全部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投资入股,且入股资金必须是合法的自有资金。
(二)本次本行增资扩股投资人股东资格及入股额度需经监管部门最终批准,如未能通过,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裴君成 刘 松 许 瑾
咨询电话:(0315)2352659,2352654
传真号码:(0315)2826494
通讯地址:唐山市新华西道66号唐山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