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行大力开展买卖银行卡、账户危害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高社会公众依法开立和使用银行卡、账户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在校学生、企业财务人员、老年人、农村居民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唐山银行于2020年1月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现场宣传教育活动帮助社会公众,树立依法开立和使用银行卡、账户的法律意识。

  银行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送礼和非法刷信用等行为,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出借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执行机关除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会视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为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给自己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涉嫌违法犯罪。

  买卖、出租、出借账户为电信诈骗、洗钱、逃税、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提供滋生土壤,协助不法分子转移资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和金融秩序。账户、银行卡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诈骗分子、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银行卡,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应尽的法律义务。

  唐山银行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于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账户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自2019年4月1日起,如您(贵单位)被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为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您(贵单位)在我行所有账户5年内暂停非柜面业务、5年内不得在我行新开立账户限制期满后,如您(贵单位)在我行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我行将严格审核您(贵单位)的申请。

  通过此次宣传,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买卖银行卡、账户的危害,唐山银行将继续加强银行卡、账户知识的普及和指导工作,为有效遏制买卖银行卡、账户的行为,强化源头治理,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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