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我行经营用途贷款合法、合规、依约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您在我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以及不用于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领域。若违反上述要求,我行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压降、撤销借款合同项下未提取借款额度,以及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行使各项违约救济措施,同时借款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贷款经办行客户经理,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