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唐山银行盛唐理财盛赢三个月定开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相关条款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产品实际运作需要,拟对唐山银行盛唐理财盛赢三个月定开10号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一部分-理财产品基本条款”、“第六部分-产品费用”相关表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拟于2024年01月09日正式执行。调整后内容如下:
一、“第一部分-理财产品基本条款”中产品开放期相关表述调整后如下:
本投资周期具体申赎安排如下:
1.认购/申购开放期:
2024年01月02日-2024年01月08日 投资周期:91天
2024年01月09日-2024年01月15日 投资周期:84天
2.赎回开放期
2024年04月02日-2024年04月08日
注:
(1)开放时间为开放期首日9:00至开放期末日15:00;
(2)产品于开放期结束后下一工作日,按照开放期末日净值进行确认;
(3)如开放期末日及周期确认日遇非工作日,产品管理人会做相应顺延调整;
本产品在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前设置一个开放期,支持申、赎交易;在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多个开放期,支持申购交易。在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前,产品管理人将更新产品说明书,约定下一个投资周期对应申赎安排。
二、 “第六部分-产品费用”中浮动管理费的计提频率及支付时间相关表述进行如下调整:
浮动管理费的计提频率及支付时间:浮动管理费核算日是除产品到期日的每一日;浮动管理费每日计提,赎回开放确认日或产品到期日支付。净值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应将所计提浮动管理费返还产品资产总值至当期投资年化收益率达到浮动管理费计提基准。
上述“产品当期”指首个认/申购开放期末至赎回开放期末,具体日期请参考“第一部分-理财产品基本条款”中“产品开放期”相关内容。
本次调整不影响投资者利益,如投资者不接受此次变更,可在正式执行前产品开放期选择赎回全部份额。若投资者未在开放期内赎回本产品,则视为对相关调整无异议且同意在调整后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具体详见调整后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望投资者知悉。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唐山银行的信任与支持!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